2021.11.12
本所受理申請時間:110年5月18日起至6月15日截止
如欲申請轉所到科法所,申請資料請彙整成一份電子檔(.pdf 格式)於期限內Email到科法所信箱:lst@my.nthu.edu.tw ,信件主旨請寫:110學年度科法所轉系申請_OOO(姓名)
※以信箱時間為準,逾時不受理。
需繳交資料如下,請依序排列:
1. 個人資料表(點此下載使用)
2.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
3. 歷年成績單正本 (轉學生需包含轉學前之成績 )
4. 推薦信2 封
5. 自傳(中文)
6. 學習研究計畫書(中文,格式自訂)
7. 其他有利申請文件
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,請以註冊組公告為主:http://registra.site.nthu.edu.tw/p/406-1211-205647,r219.php?Lang=zh-tw